关于开展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人事(继续教育)部门:
为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提升我市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现就做好我会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按照国家规定取得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包括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及其他愿意参加培训的人员。
二、培训目的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包括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信息等内容,通过培训达到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知识结构、提高创新能力、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培训科目: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月7日发布公需课学习指南的通知。2016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为2个专题,一年度学习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
1、公需科目一般3天或18学时
2、专业科目一般7天或42学时
3、选修科目一般2天或12学时
四、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面授为主,个人自学为辅的培训方式。
五、考核、考试及发证
按广东省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要求,培训结束后组织考试,成绩合格者,由施教机构统一将参加人员资料录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参训人员修满72学时或12天的,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制作的《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证书可凭编号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核实,作为职称晋升及执业资格注册的条件依据。
六、培训时间及地点:
根据学员报名情况就近安排,对专业技术人员集中的单位,我们可以提供上门授教。
七、培训费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依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制定。
(一)缴费方式
1、直接到深圳市工程师联合会缴费
2、}通过个人银行卡或单位转账缴费,(转账备注继续教育培训费,汇款回执及报名表传真到深圳市工程师联合会)
户 名:深圳市工程师联合会
开户行:平安银行上步支行
账 号:0162 1004 22025
八、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参训学员填好报名表提交以下材料:
1、填好《深圳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一份
2、毕业证、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蓝底彩色相片一张
九、培训咨询热线:
联系人:冯老师 电话:82762773 13631632081 邮箱:397393775@qq.com
张老师 电话: 82762778 13612822916 邮箱:376028016@qq.com
地 址: 深圳市上步中路科技大厦二楼200室(地铁罗宝线科学馆A出口)
网 址: www.szea.org
深圳市工程师联合会
二○一六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