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我省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关于发布我省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粤人社【2019】415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省直有关单位 :


       为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办好继续教育”的要求,进一步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现发布我省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


一、学习内容
       围绕省委省政府2019年度的重点工作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部署,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学以致用的原则,结合我省继续教育工作实际,经研究和论证,我省2019年度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确定为“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改革开放与创新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等四个专题。


二、学习任务和形式
       2019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任务,原则上按照3天或18学时计算,专业技术人员从确定的学习内容中任意选择1~4个专题学满3天或修完18学时,均可认定为完成当年的公需科目学习任务。
       中央部委与人社部联合发文对学时(学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例如,会计行业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执行;档案行业按照《国家档案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档发(2018)19号)执行;会计、档案行业公需科目学时按照5天或30学时计算 ,专业技术人员从确定的学习内容中任意选择若干个专题学满5天或修完30学时,均可认定为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任务。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服务,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公需科目免费网络培训服务。我厅将全力做好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课件的开发建设工作,邀请知名专家研究编制学习提纲和开发专题的网络课件,争取在2019年第一季度将网络课件公布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供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免费学习。
    (二)加强宣传,确保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年度学习培训任务的完成。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的宣传,特别是指导各用人单位、发动本地区专业技术人员上线参加公需科目学习,确保年度公需科目学习培训任务的落实落地。
   (三)加强监管,不断优化继续教育公共服务质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托“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学习培训情况的监管;要督促用人单位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时间保障;要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网上注册、学习培训、登记学时等事宜。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链接地址:http://hrss.sz.gov.cn/tzgg/201903/t20190311_1667648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