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程师联合会-关于调整会费标准的决定
各会员单位及各位会员:
根据《深圳市工程师联合会章程》规定,我会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一、团体会员:
在深圳市及相关地区,各行各业合法从事科技创新类或为科技服务的企业、机构、事业单位;承认并拥护《深圳市工程师联合会章程》;自愿提出入会申请,并填写《深圳市工程师联合会单位会员申请表》;愿意接受工程师联合会的指导和委托交办的工作。
1、会员单位:
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的相关单位,愿意接受工程师联合会委托交办的会员工作。
会费:3000元/年。
每年的6月30日前一次性交纳;新会员入会时即时交纳当年会费。
2、理事单位:
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的相关单位,愿意接受工程师联合会委托交办的理事工作。
理事单位会费:10000元/年。
每年的6月30日前一次性交纳;新任理事当选时即时交纳当年会费。
理事单位有权利推荐一名理事候选人。
3、会长、副会长单位:
在行业内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有龙头地位的相关单位,愿意接受工程师联合会委托交办的会长、副会长工作。
会长单位会费:100000元/年。
副会长单位会费:20000元/年。
每年的6月30日前一次性交纳;新任会长、副会长单位当选时即时交纳当年会费。
会长单位有权利推荐一名会长候选人;
副会长单位有权利推荐一名理事候选人。
二、个人会员:
在相关工程技术领域专家学者、工程技术人员及热衷于工程师事业的个人,承认并拥护《深圳市工程师联合会章程》;自愿提出申请,并填写《深圳市工程师联合会个人会员申请表》;愿意接受工程师联合会委托交办的相关工作。
个人会员会费:100元/年。
三、会费缴费帐号:
户 名:深圳市工程师联合会
开户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帐 号:15000086774513
四、深圳市工程师联合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电 话:0755-83791729、82761179
邮 箱:szea316@126.com 网 址:www.szea.org
手 机:181 2614 3145(同微信)、199 2448 8040
深圳市工程师联合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