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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工程师联合会-关于调整会费标准的决定



各会员单位及各位会员:

根据《深圳市工程师联合会章程》规定,我会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一、团体会员:

在深圳市及相关地区,各行各业合法从事科技创新类或为科技服务的企业、机构、事业单位;承认并拥护《深圳市工程师联合会章程》;自愿提出入会申请,并填写《深圳市工程师联合会单位会员申请表》;愿意接受工程师联合会的指导和委托交办的工作。

1、会员单位

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的相关单位,愿意接受工程师联合会委托交办的会员工作。

会费:3000元/年。

每年的630日前一次性交纳;新会员入会时即时交纳当年会费。

2理事单位:

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的相关单位,愿意接受工程师联合会委托交办的理事工作。   

理事单位会费:10000/年。

每年的630日前一次性交纳;新任理事当选时即时交纳当年会费。

     理事单位有权利推荐一名理事候选人。

3会长、副会长单位: 

在行业内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有龙头地位的相关单位,愿意接受工程师联合会委托交办的会长、副会长工作。

会长单位会费:100000/年。

副会长单位会费:20000/年。

每年的630日前一次性交纳;新任会长、副会长单位当选时即时交纳当年会费。

会长单位有权利推荐一名会长候选人;

副会长单位有权利推荐一名理事候选人。

二、个人会员

在相关工程技术领域专家学者、工程技术人员及热衷于工程师事业的个人,承认并拥护《深圳市工程师联合会章程》;自愿提出申请,并填写《深圳市工程师联合会个人会员申请表》;愿意接受工程师联合会委托交办的相关工作。

个人会员会费:100/年。

三、会费缴费帐号

 名:深圳市工程师联合会

开户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号:15000086774513

四、深圳市工程师联合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话:0755-83791729、82761179

 箱:szea316@126.com     址:www.szea.org

 机:181 2614 3145(同微信)、199 2448 8040


深圳市工程师联合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八日

附件一: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F102

附件二: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F101